藥物濫用教育宣導
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108學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001239A號函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執行計畫」
貳、目的:落實學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叁、實施策略與目標:
藥物濫用等級 |
目 標 |
策略 |
一級預防 |
活得健康、適性發展、無藥物濫用 |
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
二級預防 |
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嚴重危害。 |
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 |
三級預防 |
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 |
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
肆、作法:
一、一級預防:
(一)減少危險因子方面:
1.辦理育樂活動,舒暢學生身心,並鼓勵學生從事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以減少學生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
2.級任(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等應對藥物濫用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如下---
(1)對藥物濫用正向預期(好處)高,負面預期(壞處)低、拒絕使用信心低者(可透過課程互動、問卷調查等瞭解)。
(2)個性較衝動(不善規劃,不考慮後果)、逃避型因應者。
(3)學業成績低落者。
(4)情緒適應較差,如憂鬱程度高、心理壓力高、自殺意念與企圖高者。
(5)零用錢多者。
(6)在PUB、BAR、MTV、KTV、卡拉OK、啤酒屋、舞廳、電動玩具店等場所打工者。
(7)生活作息較不正常者。
(8)有抽菸、喝酒、嚼食檳榔習慣者。
(9)自己或家人有藥物濫用情形者。
(10)賃居校外者。
(二)增加保護因子方面:
1.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定期舉辦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訓練等活動,以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2.加強「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1)於每學期開學、學期結束2週內,利用週、朝、集會或班會時間實施「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建立正確認知。
(2)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全校性「藥物濫用防制」宣教活動,教導學生認識藥物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培養學生正確思考、自主性拒絕毒品誘惑之能力(可結合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社區、民間團體辦理)。
(3)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以家長或社區為對象之「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活動,以提醒家長、社區民眾「藥物濫用防制」之危害,共同協力防制。
(4)每年舉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訂定獎勵辦法,提高正確認知率達90﹪以上,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應加強宣教導正。
3.加強校內「春暉社團」或其他相關社團之組訓,運用同儕力量發揮正面影響力。
4.學業輔導: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擬定輔導作法,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藥物。
5.輔導處(室)應透過相關課程或綜合活動時間,辦理「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危險群篩檢:應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危險群,以早期發現,方式如下:
1.觀察晤談: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應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狀況,並主動聯繫家長,發現學生精神、行為有偏差或異常情形,即應實施個別晤談,從晤談中發現學生有無藥物濫用情形。
2.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對「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1)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教育部業管之「特定人員」為:
A.經尿液篩檢確認呈毒品陽性反應或經輔導勒戒完成一年以內之學生。
B.就學期間曾輟學後復學之學生。
C.精神或行為異常有施用毒品傾向之在學學生。
D應於每學期開學1個月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員」名冊,以加強輔導。
(2)尿液篩檢:
運用快速檢驗試劑,對「特定人員」採驗尿液,惟運用試劑篩檢學生尿液時應注意學生之自尊及隱私,並聯繫家長知情。
(二)輔導:
1.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將循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校安中心,並由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月內協助戒除,並將個案春暉輔導紀錄(格式如附件3、4)以密件方式函報本府教育局備查。
2.學生藥物濫用之輔導除校內之輔導資源外,可運用本縣或社區輔導機構等輔導資源進行個別輔導
三、三級預防: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即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www.nbcd.gov.tw)賡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危害,預防再用。
伍、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或修訂之。
陸、本計畫呈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8年度基隆市立建德國中「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推動小組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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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職務 |
姓名 |
職掌 |
備考 |
召集人 |
校長 |
徐仁斌 |
指導全校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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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召集人 |
學務 主任 |
范振棟 |
召集並指導「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推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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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
生活教育組組長 |
徐毓慧 |
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行政綜合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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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教務 主任 |
賴宛秀 |
支援協助推動本校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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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總務 主任 |
許繼哲 |
支援協助推動本校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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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輔導 主任 |
吳佳玲 |
支援協助推動本校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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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輔導組 |
楊惠銖 |
協助及執行本校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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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校護 |
施佩珊 |
協助及執行本校推動「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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