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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來函,有關公立中小學短期代理教師及非整學期兼任、代課教師因應天災、法定傳染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停止上班上課之彈性給薪,自114年9月1日生效,詳如附件。
- 上傳附件-01: 基隆市政府_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