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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如附件。
人事助理員
人事法令
2025年五23日(星期五)
點擊數: 19
114E1004451-01.pdf
上一篇文章: 轉知114年度暑假教職員工各項國外參訪活動,鼓勵教職員工及退休人員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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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文章: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與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長期照顧保險專案相關訊息,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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