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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有關「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課程宣導資料」及勞動部頒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自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施行,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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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依115年3月16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150212989B號書函,為推動「建構友善健康公務職場」,機關學校所有員工(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代理教師】、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等)都要完成「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教育訓練課程」。

相關附件
  • 相關連結: 訪問網站
  • 職場霸凌防治防治教育訓練課程宣導資料_0827校務會議更新資料ODT
  • 附件2.府函PDF
  • 附件3.勞動部_函PDF
  • 附件4.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總說明PDF
  • 附件5.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