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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人事法令
| 公告主旨 | 函轉有關教育部書函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7條、第38條及第67條修正後,後續執行事項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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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
| 公告教師 | 人事助理員 |
| 公告類別 | 人事法令 |
| 公告等級 | |
| 點閱次數 | 223 |
| 公告內容 |
按教育部函說明二略以,該部115年1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44204519號函(本府同年月8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150100551號函計達)所載相關作業系統調整時程推估約需半年,為利114年12月27日以前已經審定之退休人員瞭解相關作業方式及期程,請貴校以適當方式使退休人員瞭解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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