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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

重點說明:節錄本校基隆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推動計畫

  • 實施原則:
  • 授課人員每學年須辦理1次公開授課,每次至少邀請一位校內教師觀課(以下簡稱觀課教師)為原則;每學年每位教師至少需參與1次觀課。
  • 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 公開授課須於領域學習時間辦理,觀課教師以選擇無課務之節次為原則;全校教師辦理公開授課以分散於整學年為宜。
  • 學年度內經本市教育處、各師資培育機構等委託辦理之公開授課,或參與本市教育處、各級輔導團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期間進行公開授課並做成紀錄者,視同完成公開授課一次。
  • 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或教育實驗與計畫等辦理之。
  • 實施方式:
  • 學校校長、主任及教師於執行前完成基隆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網註冊(https://openclass.kl.edu.tw/)。
  • 學校每學期初於「基隆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授課資訊網」(以下稱公開授課平台)上傳「公開授課計畫」及「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登記表」。
  • 授課人員個人(兩階段)上傳資料如下:

(一)第一階段(實施公觀課前):必須於一週(7日)前,於公開授課平台以OPENID登入後,完成教師個人公開授課資料登載(含教案上傳)(系統平台不接受第一階段補登)。

(二)第二階段(完成備觀議後):個人將授課、議課紀錄(於3週內)上傳於該平台分享。(若超過期限,學校管理者解封存始得補登)。

  • 共同備課應於公開授課前進行,得與教學研究會(領域會議)、學年會議、教師社群合併辦理。
  • 觀課係依備課內容並參酌觀課紀錄表,將課堂所觀察內容記載於觀課紀錄表,或以錄音、錄影方式記錄,以作為議課之依據。
  • 議課由授課教師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針素養導向對教學優點、學生學習狀況及待釐清問題、觀課收穫或教學困難等主題進行分享與回應,以達到精進課堂之目的。

校內格式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