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公告:基隆市114年市立建德國民中學舞蹈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甄選簡章
公告:基隆市114年市立建德國民中學舞蹈藝術才能班外聘兼任教師甄選簡章
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基隆市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貳、簡章公告:
114年8月7日(星期四)公告於本市教育處及基隆市立建德國民中學官網(網址:https://jdjh.kl.edu.tw),請考生自行下載使用,不另行販售。
參、報名方式:
一、報名、甄試、榜示、錄取報到日期及各分次招考報名資格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4年8月8日(星期五) 上午10時至13時。 |
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畢業於舞蹈相關科、系、所(組)。 |
1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6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下午15時50分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2次招考:
【因第1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2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4年8月11日(星期一) 上午10時至13時。 |
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畢業於舞蹈相關科、系、所(組)。 |
1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16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下午15時50分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3次招考:
【因第2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3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4年8月12日(星期二) 上午10時至13時。 |
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畢業於舞蹈相關科、系、所(組)。 |
114年8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下午15時50分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4次招考:
【因第3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4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4年8月13日(星期三) 上午10時至13時。 |
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畢業於舞蹈相關科、系、所(組)。 |
1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16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下午15時50分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前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5次招考:
【因第4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5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4年8月14日(星期四) 上午10時至13時。 |
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畢業於舞蹈相關科、系、所(組)。 |
114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下午15時50分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10時前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第6次招考:
【因第5次招考無人報名或甄試結果無人錄取時,於本校網站公告進行6招甄試作業】
報名日期 |
報名資格 |
甄試日期 |
榜示 |
錄取報到日 |
114年8月15日(星期五) 上午10時至13時。 |
具(副)學士以上學歷,畢業於舞蹈相關科、系、所(組)。 |
1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16時起。請於甄試當日下午15時50分前先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甄試當日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網站首頁,請自行查閱錄取名單,本校不另行通知。 |
1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前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一、報名地點:基隆市立建德國中輔導室
二、報名方式:個別報名(得親自或委託他人代理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一) 填寫並繳交報名表(報考類別: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同意書、切結書,委託報名者另須填具委託書。
(二)繳驗畢業證書、身分證、相關證書(皆正本)。
(四)以正楷填妥應試者本人姓名、通訊地址等相關資訊。
(五)繳交相關專長、經歷證明文件影本(A4大小)。
四、錄取人員應於規定期限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並由備取者依序遞補(備取人員資格保留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肆、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或有關法令規定資格者。
(二)最近三年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者。
(三) 無「教師法」第19條各款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項各款及第33條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或經主管機關免職有案者。
(五)具(副)學士以上學歷且有該相關科(類)並取得修畢證明資格者。
伍、甄選名額:共4名
科目 |
名額 |
缺額性質 |
試教內容(現場抽題) |
備註 |
舞蹈師資 |
4 |
兼任教師 |
民族舞/芭蕾舞/現代舞 |
民族舞(6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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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甄選方式:包含試教及口試
一、試教:佔60%,時間以10分鐘為限,教授舞蹈專業科目(請備2份教學活動設
計)。
二、口試:佔40%,時間以5分鐘為限,包含自我介紹、個人經歷、教育理念、參與活
動歷程及教育專業知識(請自備2份簡歷與專長證明或證照證明)。
三、總分未達六十分或任一科目零分者不予錄取。
四、甄選成績相同時依下列優先順序依序錄取:
(一)具耐心且正向語言教學者。
(二)試教成績較高者。
(三)有帶比賽及編舞碼經驗者。(請報名時檢附相關證明)
柒、補充規定:
一、凡經錄取之教師,如有下列之一情事者,即撤銷其資格:
(一)不按規定期限報到者。
(二)所提有關證件與原登記記載不符者。
(三)違反報名資格各項規定,已應聘任者,應予解聘;未聘用者,逕予註銷錄取資格。(填具切結書)
(四)在聘約有效期間內,如有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一者應予以解聘。
(五) 錄取之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X光透視證明)如不合格,撤銷其資格。
二、待遇支給: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基隆市政府所屬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五條之二規定,學校聘任代理教師,實際需要為一學期或一學年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聘期為一學期者,其聘期應自當學期起日至當學期訖日止。
2.聘期為一學年者,其聘期應自當學年起日至當學年訖日止。
前項代理教師,其初次聘任因招聘作業延遲致未於當學期起日或當學年起日聘任者,聘期自實際聘任日起算。
(三)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兼任、代課及代理原因消失時,學校得終止聘約,即無條件提前解聘。
(四)代理及代課教師待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規定及「基隆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代理教師敘薪簡要表」辦理。
三、本校為有效彙整舞蹈教師甄選考試資料,以編印存查,爰報考人員相關基本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出生年月日、學歷、教育課程修畢學校及報考階段類科)將於甄試結束後提供本校,以利後續資料蒐集與使用;報考人員個資將會遵守相關規定辦理並予於保密。
捌、本簡章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