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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建德國中失物招領公告(更新至108/11/08)
一、如有遺失之物品者,請於公告日後一個月內至學務處生教組認領。
二、108年9月2日至108年11月8日拾得仍未經認領的遺失物如附件列表。
一、如有遺失之物品者,請於公告日後一個月內至學務處生教組認領。
二、108年9月2日至108年11月8日拾得仍未經認領的遺失物如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