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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公告轉知有關「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108年6月12日生效。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二、為因應少子女化及高齡化發展趨勢,協助公教員工強化家庭照顧之保障,本保險之適用對象,納入中央及地方各機
關、公私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之子女。
三、本保險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https://www.cathaylife.com.tw/cathaylife/products
/insurance/protection/public-servants);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洽詢國泰人壽,服務專線0800-03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