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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
一、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可向市政府申請推薦,並由本府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08年6月30日前,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照片電子檔請燒光碟,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