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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基隆市政府教育處來文,再次重申基隆市校園防疫相關措施,請各位同仁務必落實遵守
一、基隆市政府110年8月20日基府教體貳字第1100239281號函及110年8月25日基府教體參字第1100240477號函諒達。
二、有關基隆市政府於110年8月18日召開之「基隆市校園長教育防疫線上會議」決議及「基隆市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及補習班停課不停學參考指引-復課版」已於日前公告,請各位同仁務必遵守相關規定。
三、再次提醒未施打疫苗及施打未滿14日之人員首次入校需提供3日內「醫療院所提供之快篩陰性證明」,並3至7日至「醫療院所」定期快篩,學校承辦單位需將資料造冊列管,確實依規收取證明,基隆市政府將不定期到校稽查。
四、請各位同仁務必落實遵守基隆市校園防疫相關措施,事涉傳染病防治法請貴校謹慎處理,以免觸法。另請尚未施打疫苗之教職員施打疫苗,以生成防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