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修正「友善家庭-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名稱並修正為「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
- 上傳附件-01: 友善職場-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pdf
- 上傳附件-0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_函.pdf